地方自行发债试点仍限沪浙粤深 增设七年期债券2012-05-155月14日,财政部发布通知称,2012年地方政府可自行发债省市仍然是上海、浙江、广东与深圳四地,不过可自行发行的债券类别除三年期与五年期债券外,新增了七年期债券,每种期限债券发行规模不得